就必须要达到那个数额才能定亲吗,现在的订婚礼俗真是越来越扭曲了,又不是卖女儿,还要明码标价、不能还口。
订婚在法律上是一种契约行为,但是并不是结婚的必备步骤,即使不订婚,只要两个人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你们就是夫妻了啊,说到底结婚还是两个人的事情。
上门提亲、下聘礼还有一系列的礼数是为了拉近男女双方家庭的距离,熟悉彼此,聘礼虽然有不成文的规定,但是也是需要两个家庭协商而定,为的就是做个两全其美的排场,每件聘礼也都包含了讨吉利、增圆满的象征意义,这本来是很好的礼俗。
但是如果彩礼变成了索利的形式,超出了男方现阶段能够承受的范围,甚至都变成了两个人在一起的阻碍和枷锁,本来工作生活压力就大,临近结婚了还要发愁高额彩礼,那它存在的意义又在哪儿呢。
最后还得批评一下你,且不说差的彩礼数额是多少,你们两个如果真心相爱,怎么能因为彩礼就想分手呢。
男人的担当难道还不值那一万块钱吗,只要你对感情认真有责任有担当,我相信你女朋友的父母一定分得清女儿的幸福和那一万块钱孰轻孰重的。
原文标题:都要订婚了要不要分手 准备订婚了,因为差距一万的彩礼,该分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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