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代理物业有收费的权利吗 物业是否有权直接收取物业费

时间:2024-04-25 16:02:45 阅读:72258

代理物业有收费的权利吗 物业是否有权直接收取物业费?

物业是否有权直接收取物业费?

物业管理本身就是住建部在改革初期房地产刚刚起步时出台的,其匆忙程度不言而喻,所以物业管理条例应当进行修改。那时的人们对于物业费的影响没有什么反应,是因为那时的物业费比较低,支出相对较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费的价格上涨没有了底线,而且服务态度和质量都严重的下滑。

对于物业公司的产生初期物业公司还需要资格证书才能做物业公司,这就充分说明了当时的物业公司是掌握在某些主管部门的,所以物业管理条例就是严重的偏袒了物业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的,他使得很多业主被恶性的盘剥了30年。而广大业主的意见被主管部门所蔑视。

由于物业管理条例中没有业委会成立的时间限制、筹备组织人必须要由政府部门认可、业委会还必须要有开发商参与,而且最不合理的一条就是只有业主委员会对前期物业公司有解除合同权利,可是现在很多小区实践证明业主委员会很多都是流产的建立不起来,那么物业公司在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服务质量严重下降服务价格飞速上涨。

那么我们可否不要这样的物业公司呢?不行,因为法院的法官认准了我们买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物业服务合同,这也是极不公平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购房合同中强行加入前期物业公司及物业费单价这也是霸王条款,如果承认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我希望把物业管理条例中的前期物业公司的服务应当有服务期限的条款。比如以3年为一个期限,三年内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其前期物业公司的合同自行解除等类似的条款。以促使开发商尽快筹办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要求开发商尽快筹办业委会无果的,则3年后前期物业公司自行离开该社区。

原文标题:代理物业有收费的权利吗 物业是否有权直接收取物业费

原文来源:"本站所有文章均来自于网络,如有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即刻删除!"

德扑教学 | 关于本站 | 合作伙伴 | 广告服务 | 使用条款 | 投稿指南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本站内容均采集于互联网其他平台,如果侵犯到任何版权或隐私请及时联系我们(感谢您的支持!)24小时内承诺删除。